入馆须知
2011-06-04 图书馆 访问量:
1.凡本院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借阅文献资料或自修。
2.读者应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开放时间。
3.讲文明礼貌,着装整洁,不得穿背心、吊带装、短裤衩、拖鞋入馆。
4.维护馆内安全,馆内严禁吸烟,禁止携带宠物及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入馆。
5.维护公共秩序,保持馆内安静。不得在馆内喧哗、嬉戏。入馆须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,不得在室内拨打、接听电话。
6.遵守社会公德,爱护公共财物,保持整洁。不得将食物带入馆内,严禁随地吐痰,乱贴、乱涂、乱画、乱刻,乱扔纸屑污物等,不得在馆内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。
7.不得随意触碰电源开关、消防设备及报警按钮。
8.爱护书刊、设备设施等公共财物,不得涂抹、撕毁、私藏书刊,不得随意搬动、损坏馆内设施。
9.私人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,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,本馆恕不负责。
10.凡违反以上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和态度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写出书面检查、赔偿损失、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。
2.读者应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开放时间。
3.讲文明礼貌,着装整洁,不得穿背心、吊带装、短裤衩、拖鞋入馆。
4.维护馆内安全,馆内严禁吸烟,禁止携带宠物及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入馆。
5.维护公共秩序,保持馆内安静。不得在馆内喧哗、嬉戏。入馆须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,不得在室内拨打、接听电话。
6.遵守社会公德,爱护公共财物,保持整洁。不得将食物带入馆内,严禁随地吐痰,乱贴、乱涂、乱画、乱刻,乱扔纸屑污物等,不得在馆内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。
7.不得随意触碰电源开关、消防设备及报警按钮。
8.爱护书刊、设备设施等公共财物,不得涂抹、撕毁、私藏书刊,不得随意搬动、损坏馆内设施。
9.私人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,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,本馆恕不负责。
10.凡违反以上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和态度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写出书面检查、赔偿损失、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。
(编辑:Admin)